同一週,兩位工作者可以算出兩個平均
假設 A、B 在同一週的薪資與實際工作時數如下,薪資均指這一週的金額。先不考慮稅費、獎金、休假及其他給付,專心看平均值的算法。
先算每人的時薪,再平均:200 元
(250 + 150)÷ 2 = 200 元/小時
這是在問:這兩人的個別時薪,平均是多少?A、B 各占一半,工作 20 小時與 40 小時的人分量相同。
把薪資與工時各自加總,再相除:約 183.33 元
(5,000 + 6,000)÷(20 + 40)= 11,000 ÷ 60 ≈ 183.33 元/小時
這是在問:這兩人合計每工作一小時,對應多少薪資?如果先算平均薪資 5,500 元、平均工時 30 小時,再用 5,500 ÷ 30,也會得到相同結果。
本站依上表假設值繪製。橫條皆從 0 起算,共用 0~300 元/小時刻度;兩種平均各自回答不同問題。
差在工時的權重,不是有一個平均算錯
在第二種算法中,A 的 20 小時占總工時三分之一,B 的 40 小時占三分之二。因此可以改寫成:
250 ×(20 ÷ 60)+ 150 ×(40 ÷ 60)≈ 183.33 元/小時
B 的時薪較低、工作時數較多,讓這個以工時加權的平均更接近 150 元。如果較高時薪的人工作較久,方向也可能相反。不能因此說「平均薪資除以平均工時,一定低估時薪」。
對同一批有正工時的人,如果薪資平均與工時平均都以每人等權計算,兩者相除會等於「總薪資 ÷ 總工時」。但官方調查可能另有抽樣權重、涵蓋範圍與工時定義,使用前仍要讀它自己的計算說明。
這裡談的是平均比率,不是中位數。想先分清平均數與中位數,可看月薪、年薪與薪資中位數的比較方式。
時薪都不變,只改工時,兩個平均就相同了
第二個假設情境保留 A 的時薪 250 元、B 的時薪 150 元,但讓兩人都工作 20 小時。這是另設的算例,不是在描述同一群真實工作者的前後變化。
每人時薪的平均仍是 200 元。總薪資除以總工時也變成 8,000 ÷ 40 = 200 元/小時,因為兩人現在各占一半工時。
這提醒我們:某個整體比率改變,不必然表示每個人的條件都改變。它也可能反映工時的分配不同。不過,兩種平均相同也不代表每人工時一定相同;例如所有人的時薪相同時,工時不同仍會得到相同結果。
Living 的平均月薪與每週工時,為什麼不能直接相除?
本站兩個頁面都使用主計總處資料,但保存資料的統計範圍並不相同。年份相同,只完成了其中一項核對。
因此,這兩張表不適合拼出一個「台灣人平均時薪」。例如,把月薪直接除以每週工時,連時間單位都沒有對齊;乘上固定的每月週數,也只處理了時間換算,沒有解決統計對象、薪資項目與工時定義的差異。
這不表示官方不能發布每小時薪資,或相同調查中的薪資與工時永遠不能搭配。若要使用官方的每小時指標,應選它已公布、且有明確定義的指標;若自行計算整體比率,則要讓分子、分母的對象、期間與權重一致,並說清楚它回答的問題。
各行業與職業的每週工時比較適合看群體工時差異,不是個人的契約工時或法定加班費試算。
想了解自己的時薪,先找同一段期間的資料
若只是想回顧自己這一週或這一月的收入與投入時間,可以先列出同期間的收入與工時,再定義要包含哪些項目。例如,要不要包含獎金?要看稅前還是實領?工時是否包含第二份工作?選法不同,數字代表的問題就不同。
這種個人比率不等於勞動法規中的工資或加班費計算基礎,也不能只拿本站的群體平均值替代自己的紀錄。本站沒有在本頁收集薪資或工時輸入。
常見問題
兩種算法哪一個才正確?
要看問題。想讓每位工作者分量相同,就先算各人的時薪再平均;想看整體每小時對應的薪資,則可用同範圍的薪資總額除以工時總額。兩者不能不加說明地互相替代。
知道平均薪資和平均工時,能還原每人時薪的平均嗎?
一般不能。兩個平均值沒有保留薪資與工時在每個人身上的配對關係,通常不足以還原個別比率的平均。
薪資中位數除以工時中位數,會比較準嗎?
也不能直接當成時薪中位數。薪資排序中間的人,可能和工時排序中間的人不同;兩個中位數相除,沒有因此取得逐人的時薪排序。
可以用本頁例子判斷台灣工作者的時薪被高估或低估嗎?
不能。例子用來說明算法與權重,沒有估計台灣的薪資分布、工時分布或它們的配對關係。
來源與計算說明
- 主計總處:114 年全年受僱員工人數及薪資結果,2026-02-11 發布。本文核對的是本站已保存公告的員工範圍與薪資項目。
- 主計總處:人力資源調查統計資料入口。本文使用本站保存的 114 年表 58,確認每週工時的分類;不是即時工時資料。
2026-10-25 的官方網頁連線未能成功,這次使用既有保存版本核對,沒有宣稱官方當日最新數字。兩組算例與圖表由本站自行計算,並以分數運算測試結果;最後顯示時才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兩位。
資料與計算方法 · 資料來源與授權